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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资料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9113日在怀宁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 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4568”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服务怀宁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融入大局,聚焦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怀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开展“聚焦高质量争当排头兵”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出台《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着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妥善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坚决杜绝案件办了,企业倒了。全年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23件,民营企业涉案人员依法作出不捕决定2人,不诉决定3人。多次深入永恒动力、三环集团等骨干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向相关企业发放《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等法律图书2000余册。

聚焦乡村综合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主动服务和融入乡村振兴建设进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三农犯罪。全年共办理故意伤害、故意损坏财物等涉农刑事案件1832人。积极响应县委号召,选派干警担任乡村振兴专干,主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聚焦扫黑除恶斗争,净化社会生态环境。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101169人,提起公诉315442人。其中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171人,提起公诉1879人,追捕22人,追37人,立案监督610人。提高政治站位,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专班审查、专案审查、一案一档等制度。注重在案件审查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全年向县监察委、扫黑办提供线索2条。

聚焦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4起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积极推行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3件,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144人。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03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12人,向困难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6万元。

二、发挥检察职能,精准适用法律,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深化思想认识,注重办案效果,找准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坚决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健全完善与县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机制,形成防范金融风险合力。组建金融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全年共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861人。在办理“6·22套路贷案件中,启动专案审查程序,对犯罪的认定不降格、不拔高,实事求是,坚决做到宽严相济,依法对2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精神,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做怀宁“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全年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219人。结合环保督查“回头看”,紧盯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发出环境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年办理套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4人,支持贫困对象起诉11人,协助提供法律援助55人,救助贫困对象99人。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发出检察建议4份,建议加强危房改造等涉农资金监管。积极组织干警投身脱贫攻坚工作,多渠道解决扶贫资金30余万元。1名干警的扶贫工作事迹被省市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三、立足监督职责,提升监督品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记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现象。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件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22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4件;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件,其中复查结案10件,审查结案1件。

做优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2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8件,支持起诉23件。扎实开展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法院非诉执行活动监督为切入点,提出检察建议25件。

做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件,立案审查16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书面建议21件,采纳20件。扎实开展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与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实时动态,对5名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收监执行意见,目前,4名社区矫正人员已被判决收监执行。

做深公益诉讼工作。组织以“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拓宽公益诉讼案源。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网络餐饮领域存在问题,向食药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9份,均被采纳。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督促相关单位投入生态恢复资金420余万元,恢复耕地、基本农田30余亩。

四、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工作核心战斗力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将现有10个内设机构精简为5个。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兑现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按照业务类别特点和案件性质,整合办案资源,组建未检、金融、毒品等专业化办案组。

探索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新机制。加强同监察机关的配合、协作,探索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案件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提前介入和提前了解案情工作机制、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全年共向监察机关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2条,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2人,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4人。

建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新机制。延伸行政监督触角,拓展检察监督空间。积极建言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从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工作程序、协作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确保行政检察监督于法有据、规范有序、便于操作。该创新做法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

五、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教育管理,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总要求,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搭建新时代传习所、微党课平台,让思想政治教育贴近干警。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党纪党规、检察人员执法规范等。干警围绕8大类47个突出问题深入查摆,彻底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统筹推进队伍建设,完善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培养规划,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新成效。2018年,有8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其中1获得省级“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1人获得市级“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获得县“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法警大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体能优秀警队2个科室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检务工作区和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集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对办案实行流程监控、时限预警,做到检察官履职全程留痕。依托移动检务综合应用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电子卷宗制作系统等,为办案提供快捷服务。依托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实现律师阅卷网上预约,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各位代表,2018年,怀宁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上半年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大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三是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的融合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应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中面临的新困难、新挑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怀宁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上再发力。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促进怀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慎重办理各类涉企案件,继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是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再发力。更加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有力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三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再发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积极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做深做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监督刚性,形成全方位、立体化检察监督体系。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落实行政检察工作。

四是在深化各项改革上再发力。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成果,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途径、新方法。以智慧检务为引擎,全力推进检察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检察大数据,全力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五是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再发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强化三类人员素能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坚持文化育检,打造具有怀宁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建设美好怀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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