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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资料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在怀宁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怀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服务大局,在优环境、促发展上彰显检察担当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重点,主动服务中心工作。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影响民营企业发展各类犯罪。全年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713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2件。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慎重使用扣押、冻结、逮捕等措施,对民营企业涉案人员作出不捕决定4人、不诉决定4人,坚决杜绝“案件办了,企业倒了”现象发生。结合“四送一服”,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大金融类案件专业化办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全年共办理涉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类案件23件。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已任,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45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推行“扶贫+检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结对帮扶村和贫困对象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全年共协助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8件,14户贫困户提供救助,多渠道解决扶贫资金30余万元。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检察行”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大排查、司法救助大摸底、生态环境大巡查、坑农害农犯罪大扫除、护农助农大行动、法治文化大宣传”等六项服务活动,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共深入基层开展宣传6次,走访农户近千户,发放“便民指南”以及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3500余册;办理侵占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利益犯罪案件41件79人;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8人次5万元。同时还选派2名干警担任2个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

二、突出治理,在保安全、促稳定上提供一流保障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打击,注重防控,化解矛盾,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案件165258人,批准逮捕14421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0619人,提起公诉283447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6件,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4人,追捕2人,追诉4人。组织专案攻坚,依法办理了李潜生3重大和全市规模最大的洪灿育等29人涉黑案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积极稳妥地行使好检察机关保留职务犯罪侦查权,全年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812受理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1115人,决定逮捕7件9提起公诉10件14人。

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175212人,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17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0人。坚持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广泛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定期接待县内中小学师生接受法治教育。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决定救助14件,向困难受害群体发放救助金30万元。畅通涉诉渠道,妥善办结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76件。积极开展“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深入乡村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监督,在促公正、提公信上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着力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次。加强逮捕、起诉环节审查把关,依法不捕41人,不诉16人,纠正漏捕12漏诉39人,办理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74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向法院提出抗诉1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5件。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案件53件,办结53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提请市院抗诉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支持起诉29件。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案件37件,办结37其中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市院抗诉4件,市院均予以支持;办理跟进监督案件1件,已提请市院抗诉,市院予以支持;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2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类案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件,立案审查36向公安机关和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书面建议36件,向法院发出财产刑监督意见书30份,所有意见建议均被采纳;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件4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督促收监执行。

四、聚焦公益,在保生态、惠民生上践行为民宗旨

找准公益诉讼融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民利的切入点。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4件,立案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办案数占全省检察机关20%。

精准保护生态环境。开展《服务保障长江(安庆)经济带建设双百攻坚”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专项监督全年共排查涉林问题线索26条,摸排县内主要河段生态环境问题线索83条,发现非法采矿等问题线索23条,依法批捕40人,起诉31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

精准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共发现网络餐饮安全隐患问题线索505条,召开网络餐饮监管工作推进会,现场向县市场监管局集中移交问题线索,共同研究解决网络餐饮安全面临的问题。发现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问题线索12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药品经营企业整改。

精准保护民生民利。加强与审计等部门的联系,拓展监督渠道。如针对从县审计局了解到保障房分配管理上存在问题,我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筛查保障房分配情况,发现多条不符合分配标准的问题线索,随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保障房监管职责。

五、政治建检,在抓队伍、促改革上牢记责任使命

坚持政治建检、改革强检、科技兴检、从严治检,全力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厚植根基。

坚持把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解决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把初心使命化为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进一步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反“四风”转作风。扎实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自觉纠正检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年共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批评谈话2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

持续做好司法改革“精装修”。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精简机构、扁平化管理的原则,将原12个内设机构精简为5个。新的内设机构模式运行以来,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驰而不息地抓好规范司法,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18份,发出口头提示88次,对643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办人及时整改。推进入额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领衔出庭公诉全市规模最大的洪灿育29人涉黑案件。

创先争优,努力打造全省品牌。拓展检察工作思路,以智慧检务为引擎,全力推进检察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率先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成“大数据+检察监督”平台。平台运行以来,共推送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诉讼监督等领域数据13余万条,形成预警案源500余条。该平台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8个品牌之一,市委书记魏晓明同志给予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2019年,怀宁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上半年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继续保持全市第一方阵,多名检察干获得省市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大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检察职能发挥不够;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人员素质能力、纪律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美好怀宁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强化思想引领,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常态化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二要立足检察职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作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公益等多种手段,为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落实打防并举、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取依法打击与教育感化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主动应对群众诉求,采取带案下访与主动接访相结合的方式,畅通信访渠道,促进矛盾化解。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通过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心悦诚服,让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三要围绕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怀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为推进怀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加大对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险防范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继续推进美丽乡村检察行,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慎重办理民营企业案件,防止就案办案,杜绝构罪即捕、机械执法,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要统筹“四大检察”,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担当作为,补齐工作短板,着力破解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纠正违法等手段,提升监督质效。认真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探索办理安全生产、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等”外案件。

五要继续改革创新,运用检察工作新机制推动检察作新发展。积极拓展检察监督新领域,创新检察监督新方式,探索检察监督新机制。完善检察官动态管理,强化检察官业绩考核,优化检务管理体制。持续推进“大数据+检察监督”品牌建设,实现检察工作朝着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方向转型升级。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怀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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