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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河:人大代表献计“河长制”

  近日,高河镇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代表们先后来到高河大河平安段、三鸦寺湖双牧段以及新山水库等河库,实地察看了河流及水库等生态保护情况,在听取镇政府的工作汇报后,就推动“河长制”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二要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涉河湖事项办理制度,对河长交办或受理事项及时交办。要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三要强化规划约束。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强化规划约束。四要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高河镇人大主席指出,“河长制”是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位人大代表要发挥好代表作用,积极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湖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争当“河长制”的宣传员、监督员、示范员和战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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