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秀丽、陈鑫杰、丁劲松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江俊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汪恭礼,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议接受余学峰同志辞去怀宁县人民政府县长的请求,决定任命陈宏同志为怀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会议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产跃旗等10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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