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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怀宁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何强胜所作的《怀宁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怀宁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档升级天网工程,建设完成智慧监管体系、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DNA实验室,公安机关精准打击能力明显增强,警务工作水平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33人,实到31人,该项报告得“满意”27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强化规划引领,统一标准规范。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智慧公安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怀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引领,按照“智慧城市、智慧公安”布局,编制好智慧公安中长期建设方案。一要明确智慧公安建设的主要内容,相关硬件设施布点方案,短期、中期、长期建设目标等,拟定年度智慧公安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建设工作,避免重复建设、无效建设。二要对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信息化项目加强管理,研究并出台相关建设标准,统一硬件配置要求和数据接口等,保障各类数据与智慧公安系统的交换共享。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智慧公安与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数据归集效率和数据质量。

二、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建设基础。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社会防控硬件建设,不断增配系统平台、中控室、感知设备等“城市中脑”服务器,满足智慧公安建设保障需求。坚持实用导向,加快推进智慧交通、智慧警务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城市高效有序运行,切实改善城市治理的难点和痛点。要创新运营模式,探索市场运行机制,采用建设众筹、技术众筹等众筹模式,实现多方共建共享。

三、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用实效。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智慧公安数据整合力度,打破“信息孤岛”,加大公安部门“两院”民政、住建、卫健、应急、市监、城管、数据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协同,促进数据互联融合,实现资源共享,构建高效的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要充分发挥科技应用在实战中释放出的强大潜能,依托“智慧公安”的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完善公安内部工作机制和政府各部门协作机制,提高公安精准打击能力,让打击犯罪进入争分夺秒的快车道,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县政府要注重加强公安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从专业人才招聘、紧缺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打造“智慧公安”人才队伍。深化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应用建设,推出更多受百姓欢迎的智慧应用,以“数据多跑腿”为手段,以百姓办事更加便捷为目的,构建智慧警务新模式,推动服务型智慧城市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向2021年11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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