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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2022年第84号关于洪铺镇中、小学校附近路段大型车辆限时通行和请求安装限速标志及监控的建议

 建议信息:

领衔人 何宏丽等 10 名代表 所在代表团 洪铺镇
工作单位及职务 洪铺初中教师 手机号码 13866003581
通讯地址   邮编  
提交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属性 建议
附议人 彭志宝裴孝胜何先明汪婷婷余一林冯利华查昊李宝林吴代华
标题 关于洪铺镇中、小学校附近路段大型车辆限时通行和请求安装限速标志及监控的建议
内容

洪铺镇中心学校和洪镇初中现有学生数千人,放学时段,学附近挤满了放学的学生和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占道现象严重,长期拥堵,社会车辆难以通行,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近年来已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虽然洪铺镇政府每日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但效果不明显,交通压力巨大。

为妥善解决此重大安全隐患,建议在两所学校的必经之路上安装限速30标志并采用监控摄录;要求中心学校门口路段限时通行,工作日的上午11:10-11:40、下午16:30-17:00,机动车辆绕道通行。希望县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能引起重视,涉及资金及技术落实问题予以帮助解决。

 

承办回复:

签发人 查文斌 答复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办理结果 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答复文号 怀公函〔2022〕11号
内容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4号代表

建议答复的函

 

何宏丽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洪铺镇中、小学校附近路段大型车辆限时通行和请求安装限速标志及监控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关于监控拍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对接,争取立项。

2、关于建议机动车绕行问题:交警部门已安排专门人员在上、放学时间段对该路段进行交通管理,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3、针对接送学生私家车、电瓶车较多的情况,建议政府及公路部门采取漆划停车线等措施。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同时恳请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怀宁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556-5104953

怀宁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8日

 

代表评价: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办理沟通情况 办理答复时间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评价日期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202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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