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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怀宁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国资委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怀宁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了《怀宁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认为,县财政(国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在推进改革、保障单位履职、支持事业发展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31人,实到28人,该项报告得“满意”20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县国资管理还存在一些短板,自然资源资产仍以实物量为主,未能全面反映其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国有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不足,国有企业债务负担不容忽视。历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欠款追缴不到位、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接续手续不完善、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及租金收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还不彻底。会议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 高标准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要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认真清查盘点,做到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核算管理全覆盖,加强社会捐赠资产的管理使用。要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二、 优化提高资产数据共享水平

  要进一步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建立健全资产年报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预算决算报告的数据比对、审核机制,保障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要对照财政部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结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双轨”运行,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资产管理工作。条件成熟时,要与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相衔接,提升信息化管理效能。

  三、 持续提升资产管理绩效

  要发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跨单位“公物仓”平台作用,调配使用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移交划拨县属国有企业时,要防止“资产划转”变为“问题移交”。针对历史遗留的房屋土地资产“办证难”问题,建议集中时间成立专班打“攻坚战”。要认真研究审计发现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屡审屡在”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今年全县机构改革完成后,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做好机构变动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和调整处置,办理好资产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手续,不留“后遗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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