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凯红、谭宪锋两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27日怀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凯红、谭宪锋两位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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