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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资料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71217日在怀宁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 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怀宁、和谐怀宁、法治怀宁建设,忠诚履职,务实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为己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慎重办理涉企案件,做到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银行账户,不轻易查封财务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竭力避免执法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年来,共审查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12人。积极响应县委号召,选派干警担任企业指导员,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增强忧患意识,主动应对社会治安新形势。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批准逮捕76101人,提起公诉196257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等暴力性犯罪嫌疑人104人、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54人;积极参与打击黄、赌、毒等行动,起诉涉黄、涉赌、涉毒类犯罪嫌疑人共计4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和因邻里纠纷等引发的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慎捕慎诉。一年来,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38人。

增强责任意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司法办案社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结合办案排查社会矛盾风险点。积极参与维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医院、人流密集场所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改,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完善网络接访、微信微博平台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通过带案下访、定期回访等方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人次,所办案件均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继续保持惩腐肃贪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一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13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类案件11人。按照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加大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查办了江某等安庆农行系列案件33人,涉案金额均为20万元以上。聚焦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一年来,共查办微腐败案件25人。

强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重点部门职务犯罪预防,一年来,先后到到电信、地税、邮储银行、住建局等部门开展预防教育讲座10次,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00余次。在县卫计系统组织开展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该系统有181人主动上交违纪款共计50余万元。会同县邮政部门扎实开展预防邮路活动,持续拓展预防宣传覆盖面。

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干警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转隶干警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同时,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人员、案件线索移交等事项,有力推进了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法治权威。

强化刑事立案、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一年来,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3件,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案件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1件,均得到改判。探索建立在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官)机制,在县公安局和高河分局设立检察室,派驻检察官,延伸了监督触角。积极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一年来,我院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活动33人。今年1月,县城高河市民广场附近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我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侦查,监督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了案件质量。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一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各1件。开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监督法院非诉案件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受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均获得采纳。受理监督法院非诉执行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件。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渠道,在全县16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建立联系点,聘请了2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为民事行政检察信息联络员和专家咨询员。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一年来,共受理羁押必要性案件26件,立案审查2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书面建议11件,采纳10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人。一年来,无超期羁押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与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实时动态,及时监督纠正监管单位的错漏缺失。一年来,共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收监执行意见。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打造民生检察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将服务保障民生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引擎。

认真探索公益诉讼,强化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保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着眼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一年来,共立案监督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6件,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56人,受理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为建设绿水青山美丽怀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投身并护航脱贫攻坚。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坚持精准扶贫,组织党员干警进村入户,结对帮扶。今年11月,我院委派的扶贫干部因劳累过度病倒在扶贫一线,院党组又及时委派一名同志接替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不脱节、不断档。实施项目扶贫,一年来,共向帮扶村提供资金15万,支持光伏电站、大棚蔬菜、生态土鸡养殖基地等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加大对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预防力度,一年来,组织干警深入有关乡镇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近10场,发放扶贫领域预防宣传资料1000余份,查处扶贫等涉农惠民领域案件25人。

五、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新活力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发挥司法改革试点院的示范效应,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完善随机分案、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人员分类考核等司法改革配套机制,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一年来,20名员额内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454件,人均办案量同比提升22.7%,批捕和公诉案件办理周期分别平均缩短1.5天和5天,诉讼监督等其他工作效率亦高于去年同期。组建未成年人、毒品、金融、网络、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一年来,新型办案团队共办理上述各类案件21件。

持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顺应司法责任制要求,强化案件管理职能,提升案件管理科技含量,所有案件一律网上运行、网上审批、网上监管。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成立案件评查室,配备专职评查员,未经评查案件一律不得归档。一年来,对已办结的663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公开发布法律文书235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141条,重要案件信息141条。建成集控申接访、案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为群众信访举报、当事人了解案件进程等提供快捷服务。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作,设立律师接待室,实行电子阅卷,开通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六、固本强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地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强化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警周五集中学习,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压实两个责任,细化责任内容,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检察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攻坚战,运用检务督察、执法检查等方式,促进干警执法作风好转。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全面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着力营造良好的检察生态。

以树立正确执法观为目标,把牢检察工作方向。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自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目标,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之下,确保检察工作能紧扣县委中心工作,紧贴怀宁发展大局,紧盯人民群众需求。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今年5月,院党组专题向县委汇报工作;9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反贪污贿赂工作。院班子成员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视察检察工作,广泛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过去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干警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规范司法仍要加大力度;二是司法改革步伐迈得不够大,执法办案的科技含量不够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经济繁荣、人民富足、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怀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加强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主动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是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推进法治怀宁建设。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把检察工作融入法治怀宁建设全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始终保持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三是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在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官)工作,推动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积极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切实提高审查逮捕质量。继续狠抓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四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检察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权力运行方式,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工作机制。建立智慧检务体系,深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整合办案力量,适时启动内设机构精简改革。强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五是狠抓自身建设,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严格党内监督。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拼搏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建设美好怀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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