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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文化委员会主任程筱宏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县政府及文化部门对非遗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非遗保护工作力度,我县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30人,实到26人,该项报告得“满意”19票,“基本满意”7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创新宣传模式,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环境。

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体开设专题,展演非遗作品、普及非遗保护知识,加强对非遗保护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非遗的认识和保护意识。通过民间传统节日、节会等节庆活动,组织表演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和传统技艺等非遗节目,  围绕孔雀东南飞、石牌戏曲文化等非遗资源打造文化旅游产品,发挥非遗项目在提升怀宁形象方面的作用,彰显非遗价值,提高非遗的认知度。

二、扩大传承方式,加大非遗保护传承力度。

一要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奠定非遗传承基础。加大普查力度,深挖非遗项目,运用文字、录音、摄影等方式,整理记录原生态的非遗资料,逐步建立非遗资料库、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非遗进行保护和管理,为传承历史文化奠定基础。二要培养非遗传承人,壮大非遗传承队伍。制定实施鼓励民间艺人带徒传艺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培养一批新型的民间艺术传承者。三要发展非遗文化产业,拓宽非遗传承渠道。进一步挖掘传统工艺、制作等技术的潜力,鼓励和支持民间艺人大胆创新,使传统工艺、制作等技术从自给自足型向市场需求型转变,使非遗文化产业化成为传承和保护非遗的一个重要渠道。四要挖掘潜力,积极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扩大怀宁在外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国家对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的支持。

三、建立完善机制,促进非遗保护健康发展。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文化部门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遗保护机制。要对非遗项目进行分类对待,科学管理,如怀腔应重在挖掘保护,中医骨伤救治手法等侧重于传承创新。要把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投入,逐步增加非遗保护工作经费,保证非遗工作正常开展。要尽快规划建设非遗展示馆,为全县非遗项目提供展示平台。要加强非遗保护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增加非遗机构编制,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学习等形式,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大力培养专门人才,为非遗保护提供智力支持。要吸纳有实力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进行资助保护,发挥公众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

四、坚持保用结合,推进非遗项目开发利用。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有市场潜力的非遗项目开发利用,探索采用PPP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将非遗项目与我县的全域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做好规划引领。加大对怀腔的扶持力度,挖掘精品剧目,形成品牌效应,增强市场影响力。借石牌戏曲特色小镇建设契机,做实古镇石牌文化底蕴,丰富戏曲小镇旅游文化内涵。依托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基地,整合全县非遗资源,发挥旅游产业强势驱动功能,打造怀宁旅游文化体验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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