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领衔人 | 吴华等 10 名代表 | 所在代表团 | 高河镇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清河乡党委书记 | 手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提交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属性 | 建议 |
附议人 | 刘凤, 张兰, 毕玉娟, 李小青, 程启才, 丁劲松, 程海兵, 凌东鸿, 汪中杰 | ||
标题 | 关于融合推进清河乡“龙池香尖”做大做强的建议 | ||
内容 |
习近平总书记就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也出台《关于推动茶产业振兴的意见》,清河乡抢抓茶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秉持“生态立乡”的理念,擦亮“省生态乡镇”特色品牌,全面推进“龙池香尖”品牌战略,延链增值。 发展现状:龙池村为传统的茶叶种植大村,种植茶叶已有近700年历史,现有80%以上农户从事茶叶生产。龙池茶叶种植面积已达5400余亩,年产茶可达48吨,年产值约1400多万元,生产有皖岭、龙池香尖等知名品牌绿茶、红茶,成功举办两届徽味怀宁龙池香尖文化旅游节和5场龙池茶叶宣传会,先后荣获安徽名牌产品称号、国家绿色食品证书和安徽老字号品牌、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当前,以苗种培育、规模种植、冷藏保鲜、精深加工为体系的茶叶产业链已初见雏形,正在向茶叶种植及观光休闲的茶旅之路迈进。 存在问题:龙池茶叶在县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县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然而,在打响“龙池香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一茶叶品牌、做优做强龙池香尖特色产业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 1.受茶叶投资较大、回报周期长等客观因素影响,茶叶生产多以分散经营,企业规模小,带动力弱,市场竞争性不强,品牌影响力有限。 2.清河乡内旅游资源丰富,但因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缺乏配套设施和服务休闲功能,道路、通讯、餐饮、住宿等相关设施没有妥善配置,导致茶叶融合发展受限。 建议: 1.整合县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的相关茶叶企业,共用以“龙池香尖”这一地标品牌,打造茶叶特色乡镇产业集聚区,实现抱团合作、组团发展、共同壮大,打造鲜叶采摘、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持续打响龙池香尖特色品牌。 2.将龙池香尖纳入县级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支持项目,同等享受蓝莓、紫薯、蔬菜等政策支持,助推我们怀宁本土茶叶逐步做大做强,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3.谋划打造清河茶旅融合特色乡镇纳入黄墩—清河—平山乡村旅游示范带建设,打通独秀山与官山水库衔接通道,将清河建成乡内全域旅游内循环为主体、与独秀乡村振兴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外循环联动发展的新格局。同时,利用央视等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龙池香尖茶旅宣传、多种形式营销推介活动,广泛宣传清河乡的茶旅人文资源,推动以茶带旅、以茶促旅。 |
承办回复:
签发人 | 答复日期 | 2022年06月27日 | |
办理结果 | 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答复文号 | 怀市监函字〔2022〕8号 |
内容 |
吴华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融合推进清河乡“龙池香尖”做大做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龙池香尖茶叶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清河乡党委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局等部门的联合帮扶指导下,走出了一条“靠山吃山、以茶富农”的乡村振兴之路。 目前,茶叶种植面积5400余亩,培育茶叶制作市场主体4家,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证,龙池香尖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老字号、安徽名牌产品等荣誉。为提升“龙池香尖”茶叶品牌价值、美誉度和知名度,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清河乡政府已连续举办两届“徽味怀宁•龙池香尖”春茶采摘比赛活动,今年在县融媒体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了“龙池香尖”采茶短视频大赛。同时也将“龙池香尖”茶作为我县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参加省茶博会和相关的农产品交易会等茶事活动,极力开展品牌宣传。 鉴于目前我县茶叶产业发展规模尚小、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品牌宣传及政策保障措施亟待加强的大背景,在此就做大做强龙池香尖茶叶提出以下发展思路:一是重点由清河乡政府在全面摸排基础上牵头提请县政府参照蓝莓、纸塑产品等县域特色产品出台相应的茶叶扶持政策,加强政策保障,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利用全域旅游发展契机,打造龙池茶旅观光园旅游综合区,促进茶旅消费,推动以茶带旅和以茶促旅,促进乡村振兴;三是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推行“公司+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增强产业带动力,同时在春茶采摘旺季,加大劳务用工保障力度,激发当地用工的积极性,破解加工企业的用工荒瓶颈;四是加强品牌推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农产品交易会、茶博会、名优茶评比等活动加大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以上答复妥否,敬请批评指正。 联系单位: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6-4636287 |
代表评价: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 办理沟通情况 | 办理答复时间 |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 评价日期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2022年0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