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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2022年第54号关于规划建设石镜乡石材石料物流加工产业园的建议

 建议信息:

领衔人 朱艳等 10 名代表 所在代表团 石镜乡
工作单位及职务 石镜乡人大主席 手机号码 18155665009
通讯地址   邮编  
提交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属性 建议
附议人 李小倩江慧军吴良标苏传红丁峰黄贵张心平丁霞光史志结
标题 关于规划建设石镜乡石材石料物流加工产业园的建议
内容

石镜乡交通便捷,318国道穿境而过,境内各类石材石料资源丰富、材质优良,目前石材加工企业6家,涉及踏水村、石镜社区、甘露社区等三个行政村,石狮、亭台等手工雕刻工艺品远销省内外,加工产品用于园林、桥梁、公墓、牌坊等建设,社会需求量大,知名度较高。长期以来,石材石料加工经营业主沿G318国道分散经营,难以有效管理,并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

为规范业主经营,高效、节约利用石材资源,增加财政收入,提振转型传统产业,切实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县政府对石镜乡横塘村村级林场(老村部)周边规模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用于石镜乡建设石材石料物流加工产业园集中乡内小型石材石料加工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政策支持,推动乡村振兴落地生根。

 

承办回复:

签发人 刘解生 答复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办理结果 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答复文号 怀自然资规函〔2022〕44号
内容

尊敬的朱艳代表:

您在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石镜乡石材石料物流加工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 总规已预留工业用地规模。石镜乡工业用地主要为建材产业(水泥生产、石材产业基地、新型建材等),分布于德润路两侧区域。依据石镜乡总体规划(2019-2030),规划工业用地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4.1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57.86%。近期暂时保留集镇外围零星工矿企业用地13.97公顷和石门湖飞地工业用地24.65公顷,远期逐步有序清理集镇外围零星工矿企业用地,清理腾退石门湖飞地工业用地。
  2. 集中布局工业用地优势明显。您建议将横塘村村级林场周边规模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用于建设“石材石料加工产业园”。此举确可进一步提升土地效能,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集中布设也会进一步强化企业之间的联系和互补,发挥规模优势。但从规划角度而言,规模化产业园工业用地对道路基础设施、水电能源供应、污染排放、安全距离等要求相对较高,原则上集中布设在道路交通、供水设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较为齐全的集镇区更易满足相关要求,以减少集中布局工业用地和工业项目对周边村民和生活环境的影响。
  3. 弹性用地确保工业发展要求。村庄规划是村庄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发边界外项目建设的依据。我局指导乡镇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着重考虑存量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激发用地活力,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确保零星工业用地项目,集体经济项目也能顺利落地,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产业发展。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6-4632458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7

 

代表评价: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办理沟通情况 办理答复时间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评价日期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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