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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2022年第55号关于请求划拨石镜粮站用地用于扩大集镇规模的建议

 建议信息:

领衔人 丁峰等 10 名代表 所在代表团 石镜乡
工作单位及职务 石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手机号码 18155683011
通讯地址   邮编  
提交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属性 建议
附议人 李小倩江慧军吴良标苏传红黄贵张心平朱艳丁霞光史志结
标题 关于请求划拨石镜粮站用地用于扩大集镇规模的建议
内容

石镜乡地处怀宁县中部,辖2个居委会、8个行政村,国土面积48.04平方公里,集镇面积约1平方公里。石镜粮站位于石镜社区,占地约15亩,目前318国道沿线原办公楼一楼用于出租经营, 其余资产资源长期闲置。为解决怀宁海螺水泥三期、天天高速等重大项目民房拆迁安置用地,同步推进乡政府驻地周边环境整治及提升太平村、马山村美丽乡村建设层次,石镜乡打造一个全新的宜商宜贸宜业宜居型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将石镜粮站及周边存量建设用地无偿划拨给石镜乡政府使用,并将太平村、马山村村部周边用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扩大集镇规模,提升集镇形象

 

承办回复:

签发人   答复日期 2022年05月16日
办理结果 A=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 答复文号 怀自然资规函〔2022〕73号
内容

尊敬的丁峰等10名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划拨石镜粮站用地用于扩大集镇规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 为盘活乡镇国有闲置资产,可以通过收回原石镜粮站(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按照石镜乡新的规划用途进行供应。
  2. 对周边的存量建设用地要进行梳理套合,确认为国有土地或者征收报批为国有土地才能组织供应。

 

办复类别:    A 类

联系单位: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4621625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6日

 

代表评价: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办理沟通情况 办理答复时间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评价日期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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