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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所作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把规范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32人,实到30人,该项报告得“满意”25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坚持宽严相济,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三部”指导意见,坚持准确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应用尽用、不盲目适用。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作规程,强化量刑说理指导,综合案情提出建议,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均衡性,做到宽严有据、罪责相适。进一步推进量刑建议智能化建设,应用“小包公”智能定罪量刑辅助系统,细化同类案件、常见罪名量刑参考,促进量刑标准化。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进一步健全案件办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行使起诉裁量权的监督,对不诉案件、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量刑建议要严格把关。加大常态化巡查、督查、评查力度,强化检务透明、公开,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二、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制度落实整体合力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整体合力。会同公安机关、法院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推动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模式,切实提升办案效率。主动与法院细化量刑标准,准确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完善不起诉决定与后续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要以更大力度强化值班律师权利保障,明确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范围、程度和标准,依法维护值班律师诉讼权利。

  三、强化人才培养,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检察官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的水平,增强释法说理、沟通协调、化解矛盾、消弭对抗情绪的能力,提升确定量刑建议的能力,提高检察人员专业素质,推动县检察院整体司法能力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制度落实良好社会坏境

  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力度,在办案中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传、解读制度,做好以案释法,用“浪子回头”的典型案例开展思想教育,增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感召力。广泛宣传认罪认罚制度的意义,运用鲜活的群众语言开展正面宣传引导,解读好制度在教育感化挽救、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独特作用,不断提升全社会对这项制度的认知度、认同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向2021年11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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